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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学位

时间:2009-05-31 18:21来源:未知 作者:Cnedus 点击:
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本科学生还需要通过教育部规
  

学历与学位 


 

毕业及学位

  

1、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吗?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68所网院之一,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并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

  2、毕业证书是什么样的?
  由北京语言大学颁发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字样。

  3、毕业条件?
  1)已具有正式学籍;
  2)在学习期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学分数,同时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数,成绩及格以上;
  3)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毕业论文抽查答辩通过;
  4)本科层次的学历生在学期期限内通过国家网考办要求的公共课全国统考,成绩合格(具有免考资格的人免考审核已通过);
  5)按规定及时缴清学费;
  6)学院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准予毕业。

  4、申请学位需要什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法纪,努力提高思想觉悟与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服务;
  2)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学习,能够运用马列主义基本观点认识、分析问题;
  3)符合本科层次学生的毕业条件;
  4)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研究工作或专业工作的初步能力;
  5)在修业年限内,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英语专业、日语专业的学生须通过学校组织的综合水平测试(或政策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考试);
  6)毕业论文成绩在C+级(70分)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由北京语言大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相应的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
  2)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3)考试中有作弊行为。
  4)没有参加学士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者。
  5)毕业论文被认定为“抄袭”或“作弊”。
  6)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两次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7)其他(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条件)。
  对于已经颁发学位证书者后毕业论文被认定为抄袭或作弊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予以撤销。

  5、学位证书是什么样的?

  符合北京语言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规定者,由北京语言大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相应的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6、如果在外省取得学位证书或公共英语三级考试,是否可以不用再次参加本校的学位外语考试?
  不可以的,因为根据北京市教委学位办的相关规定,报读北京市学校的学生必须要参加北京市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

 

7、若学习期限结束时,还没有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将颁发何种证书?
  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其在有效学习期限内所修的课程和已取得的学分情况颁发成绩证明。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本科学生还需要通过教育部规定的网络教育部分公共课的统考,并且毕业论文合格者,可获得国家承认、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盖有北京语言大学校章、校长签发的北京语言大学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符合北京语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授予北京语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特别说明 

  1.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是学历教育的提供和实施机构,并非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因此学院只负责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备案,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凡持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虚假学历证书入学者一经查出,取消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2.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门新政策出台,按国家教育部门的新政策执行。
  3.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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